李小冉三十大几,单身,司马书跟他两人一直处在很微妙的关系中,可又看起来只是朋友跟合作伙伴。
不过司马书关于自己的来历和金山的来历,始终未曾告知他,一来是世间万物皆无定数,二来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份危险。
在网上订了一张后天飞莫喀什的机票,司马书打算先看看金山的状况再做决断。
出门找了一家卖假肢的,司马书随便买了一个带着还算舒服的,不过尺寸不太合适,因为他要的急,而这个是店里的样品,所以不合适也理所当然。
带着长短不一的假手,司马书坐进车里,好在不是手动挡,不然真心开不了车。
一路驱车来到学校,司马书打算先去报个道,不然真的这学期要交代了,毕竟刚开学没多久,这样也不大好。
这次又可以卖惨了,所以司马书轻松摆平了老师,回到空无一人的寝室。
平时司马书几乎不会住在学校,只匆匆拿了几本书便离开了。
假肢带的他难受,坐进车里就司马书就把它扔到了一旁。
而司马书没有开豪车出来,而是把它买的一辆大众的二手甲壳虫开出来了,对他来说有些紧凑,不过,开着方便一些,好操控。
不然万一出个什么事情……
去超市扫荡了一番,司马书回到了家里。
闲的无聊,司马书捏住一只玉花瓶,稍稍用力,三十秒后,手中的一股暖流涌现,不一会的功夫,玉花瓶就变成了金花瓶,甚是夺目。
之所以有金山,是因为司马书有一双点石成金的双手。
而这座金山,是司马书耗费了两年的时间才将整座寸草不生的蛮夷山变成了满是金子的金山,而莫喀什那一带也因为这座金山远近闻名。
通常情况下,司马书只需要握住没有生命的物体超过三十秒,该物体即会开始变为黄金质地。
若他及时收手,则是星星点缀;若是刚才那样一直发力,就会整个物体全部变成金子。
当然,也有副作用,就是发力超过一小时、作用于大于一平方米的物体三分钟以上均会造成头发变白的情况。
但停止发力后的一小时即可恢复。
所以司马书一般不会抓着一个物体超过三十秒,也因此,他左右手都会写字,没有主手一说。
他名下的“丰景典当行”
某种程度也是他司马书黄金的地下交易场所。
不过这个比“万六福”
珠宝历史悠久,还总会淘到不少有历史的古玩,也能借助这个帮他打探消息,就一直没舍得关门,但也没扩大规模。
至于近二十多年建立的五星级的“辉耀大酒店”
,虽然经营的井井有条,收入极为可观,司马书一直不满意,想改一改经营模式。
但几次股东大会都没有通过,虽说他有一票决定权,可懒得改,就这么一直开着了。
不过只有“万六福”
是明着开的。
“还行。”
司马书自言自语着把金花瓶放回了原处,但总觉得有些格格不入,明天还是把它拿回公司吧。
随后司马书又觉得光秃秃的假肢有些难看,也给它来了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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