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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他的言外之意,我的手颤抖了一下。
我怕他因为这细微的动作生气,连忙将驾照收好,埋着头不敢看他,答应了一声便上了楼。
距离第一次已经过去十多天了,即使身体早就恢复如初,可那天的疼痛却一直深刻在记忆里,即使是现在都印象鲜明。
他洗完澡上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床上躺好了。
他利落地跨上床,掀开被子,然后低下头吻我的嘴唇。
他的手指摸着我的手,然后抬起头来,看了一眼我重新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似乎又想到了刚才的事,他的表情说不上愉快。
好像是为了惩罚一样,在我提醒他关灯的时候,他却恶劣地扯了扯嘴角:“今天我们开着灯做。”
我说不上对他是什么感觉。
也说不上对这种事是什么感觉。
我活了十九年,从来没经历过爱情,甚至连自己喜欢男人还是女人都不知道。
在感情上面如一片白纸的我像是个异类。
像Eric,才十二岁的时候就已经跟女人上过床了。
身边的同龄人几乎都是身经百战的,而我在遇到晏明朗之前,对此却一直懵懵懂懂。
晏明朗的手指抚摸着我因为疼痛而紧蹙的眉,他突然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说:“Shaw,你知道吗,你的眼珠在疼痛的时候会变成深蓝色。”
我从来都以为我的眼珠是黑色的,可能是因为十九年来,我从来没有这么疼过。
我想那大概是因为我身体里有二分之一的澳大利亚血统。
对此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但他却似乎觉得很有趣,过程中不允许我闭上眼睛。
他一直盯着我的脸看,这让我既困惑又难堪。
第二天我再次起不来床了。
只是情况比第一次还糟糕。
我发现我从腰以下都麻痹了似的,完全提不起一点力气。
可能是与我这几天长时间地弯着腰在水池旁边洗盘子有关。
我虚弱地躺在床上,偏偏手机还不知道放在哪里了。
生怕因为一天的误工而失去这份我需要的工作,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把自己从卧室挪到一楼。
最后在放在门口衣帽架上的外套里找到手机时,我已经累得虚脱了。
我给陈谨打了电话让他帮我请假,即使他不说我也知道,老板因为我的旷工不太高兴,似乎知道跟陈谨通话的人是我,他在旁边一直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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